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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休学、退学)

【 发布日期:(20-10-15 15:46:34) 】 | 【 点击:

1.学生须准备的材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一、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休学手续”)、相应的休学或退学证明材料;

2.学生把材料交由所在学院(系)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生把已加学院(系)意见的材料交由教务处教务学籍科(广州校区行政楼210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7室);

4.教务处教务学籍科把材料送呈教务处处长、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5.办理完成后,反馈审批结果给学生。学生到教务学籍科领取《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休、退学离校手续单》,凭离校手续单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