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及时了解各支部的工作、活动执行情况,增进学院内各支部之间的横向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有效推进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广州新华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例会,根据学院党总支工作总体安排,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例会。
二、会议人员范围
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内容
根据学院党总支工作安排,结合党支部实际,本着“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原则,强化质量与效率意识,确定例会内容如下: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中央、省委以及学校党委的指示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检查对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及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汇总各党支部对党总支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的落实情况,检查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记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党建工作计划安排。
(三)分析学院党建和党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
(四)交流各党支部工作情况和经验,介绍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推广支部特色亮点活动,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围绕学院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及时部署党支部的工作任务。交流各党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党支部工作理论进行研讨交流与培训。
四、会议组织
(一)例会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次会议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基层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根据会议主题作好会前准备,按时参加会议;
(二)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前请假;
(三)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例会后,各支部要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
五、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