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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试行)
【 发布日期:(22-01-04 15:44:20) 】 | 【 点击:】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请假制度,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中新教务[2019] 5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 总则
(一) 学生要按时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和学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每学期从开学第1天开始,对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等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准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就读的所有学生。
(三) 学生请假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 请假规定与程序
(一) 请假范围与类别: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事假: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或学校决定的需要学生请假参加的重大活动而无法按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事假需学生家长或相关证明人等与辅导员说明情况;
病假:学生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病假时需提供校医务室以上医院病历或诊断书等相关证明。
(二) 请假流程
1、 申请:
请假以学生本人至辅导员处填写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办理为主,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申请,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长假(3天以上)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学院统一汇总后,逢周二交由分管领导审批。
2、 销假:
学生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回校复课者,应及时销假。销假有效期为48小时,获准批假者须在请假期结束后48小时内到辅导员处销假。因故不能按时复课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三) 请假批报权限:
1、 请假半天,填写学生请假条(附件1)和请假呈批表(附件3)由辅导员审批;
2、 请假1-2天,填写学生请假条(附件1)和请假呈批表(附件3)经辅导员预审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审批;
3、 请假3-7天,填写学生请假条(附件2)和请假呈批表(附件3),经辅导员预审后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4、 请假8天以上(含8天),填写学生请假条(附件2)和请假呈批表(附件3),经辅导员预审后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学校主管教学领导审批,报教务部备案。
三、 其他请假规定
1、 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三天,不予批假;
2、 不接受地方风俗性事务请假;
3、 白事、喜事应为直系亲属;
4、 同一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每学年只批假一次,不允许两次及以上次数请假,请合理安排考证时间;
5、 因旅游等休闲娱乐原因请假,不予批准。旅游应妥善安排至节假日期间,不得占用正常上课时间;
6、 除了学校决定的需要学生请假参加的重大活动外,任何学生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请假;各管理部门不得以组织各种活动为由批准学生缺课参加活动;
7、 其他特殊情况未做明确规定事项由我院权衡审批决定。
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所有。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请假条(2天内)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呈批表(3天及以上)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请假报批表
附件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中新教务[2019] 51号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
2021 年05 月24 日
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您好!本人因 ,特请假 天(自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本人保证请假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保证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不耽误学习课程和任何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恳请您批准,谢谢!
请 假 人:
年级专业:
学 号:
情况属实。
(半天)辅导员签名:
(1-2天)学工办副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存根
尊敬的老师:
您好!本人因 ,特请假 天,(自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本人保证请假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保证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不耽误学习课程和任何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恳请您批准,谢谢!
本人已知悉。
请 假 人 :
年 级 专 业:
学 号:
个人联系方式:
家长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您好!本人因 ,特请假 天(自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本人保证请假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保证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不耽误学习课程和任何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恳请您批准,谢谢!
请 假 人:
年级专业:
学 号:
情况属实。
(半天)辅导员签名:
(1-2天)学工办副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存根
尊敬的老师:
您好!本人因 ,特请假 天,(自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本人保证请假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保证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不耽误学习课程和任何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恳请您批准,谢谢!
本人已知悉。
请 假 人 :
年 级 专 业:
学 号:
个人联系方式:
家长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
学 生 请 假 呈 批 表
姓 名 |
学 号 |
年级专 业 |
|||
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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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因 |
(简述,详情另附) 请假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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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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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管 教学副院长 审批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学校主管 教学领导 审批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1)请假半天由辅导员审批;
1-2天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审批;
3-7天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8天(含8天)以上由学校主管教学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2)因故不能按时复课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3)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手续;
(4)病假需附校医务室以上医院病历或诊断书等相关证明,事假需相关证明人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请假报批表 |
||||||||
序号 |
年级专业 |
姓名 |
学号 |
写假条的时间 |
请假事由 |
请假时间段 |
预审批 |
学院审批 |
-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试行).pdf】已下载次